晋城团情-32(阳城刊)
阳城刊
第32期
共青团晋城市委 2012年8月22日
共青团阳城县委
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会议
为加强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7月27日上午,阳城团县委召开了阳城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阳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小广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阳城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对全县2012年专项组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同时,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文广新局等专项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了表态发言。
任小广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并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预防,落实措施、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阳城团县委大力推动非公团建工作
今年以来,阳城团县委按照团市委的安排布署,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按照努力使团的组织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活动影响和带动全体青年的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到目前为止,共在全县1197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团组织89个。其中,组建独立支部59个,联合支部93个,共覆盖非公有制企业 820个,初步确定不符合建团条件的企业133个,团建覆盖率达到77%。
在组建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加强了对非公团建的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非公团建领导组,并建立了团县委常委分包乡镇的工作制度,同时积极酝酿成立非公团工委,对全县的非公有制团组织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依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对全县1197个非公企业在各乡(镇)团委和工商局团总支中进行了任务分解,保证了非公团建工作有人抓,会干事,同时建立了非公团建的事前安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工作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推动非公团建工作。三是规范了“五有”、“四好”的团建标准。“五有”是指:(1)有班子,企业内部基层团组织健全,各级团干部配备齐全。(2)有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团的活动,活动频率不少于每两月1次。(3)有阵地,采取多种途径建有团的宣传和活动阵地,团组织标识明显。(4)有档案,规范建立团员青年花名册、团的工作记录本等资料档案。(5)有经费,经费来源可以是团员上缴的团费,也可是上级划拨、企业赞助或社会捐赠等。“四好”是指:(1)组织建设好。团干部队伍配备齐全,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基层团组织体系完整,能广泛联系普通青年;团的工作机制健全,基础管理扎实。(2)活动开展好。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结合青年成长成才需求,广泛开展思想性、技能培养性、娱乐性活动,活动影响力强,青年参与面广。(3)推动发展好,围绕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在提升青年职业素养、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等方面,取得明显工作成效。(4)青年反应好。经常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组织归属感强;积极为青年办实事、做好事,团员青年对团组织评价好。力求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合格一个。
阳城三小艺术团赴维也纳进行演出
这次活动不仅将上党八音会推向了世界,而且将阳城教育、阳城文化推向了世界,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